遭遇灾害后如何办理一些手续

在遭遇地震或者台风等灾害时,房屋被毁,护照,驾驶证等身份证明丢失后怎么办?只要办理相应的手续,可以领取到抚慰金和补办丢失的证件。


住宅被毁坏,被焚烧后需要办理的手续

居住的住宅被损毁后,可以去街道办事处(区民馆,自治会)申请办理「受灾证明书(被害证明书面资料)」。如果住宅是被火焚烧,需要去消防署开具「受灾证明书」。日后在申请补办各种证明或者申请火灾保险以及申请税金减免时,都需要「受灾证明书」。受灾证明书」一个家庭只能开具一份,所以,不能丢失,要妥善保管好。


如果丢失了护照,签证以及外国人登录证等怎么办?

补办护照可以去自己国家的驻日本大使馆申请办理。申请补办护照需要什么资料,各个国家有所不同,因此,请到自己国家的驻日本大使馆了解确认。

日本外务省(外交部)「驻日本外国公馆信息表」

签证过期时需要去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延长手续。

签证过期时需要去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延长手续。相关的手续如何办理,可以打电话或者发邮件向办理手续的窗口进行咨询。

外国居民综合信息中心

TEL:0570-013904

(IP、PHS、外国:03-5796-7112)

时间:平常日 上午8:30~下午5:15

对应语言:日本语,英语,中国语,韩国语,西班牙语,葡萄牙语,越南语,菲律宾语,尼泊尔语,印度尼西亚语,泰国语,高棉语(柬埔寨)语、缅甸语,蒙古语,法语,僧伽罗语,乌尔都语。


如果外国人登录证丢失,可以去居住的街道办事处(区民馆或自治会)申请补办。如果驾驶证丢失了,需要去警察署申请补办驾驶证。无论补办什么证件,办理手续中都需要提供(护照,、外国人登录证、驾驶证、保险证、照片、学生证)等身份证明。如果因为灾害丢失了所有的证件,那么就需要去办理证明的各个窗口去咨询。


领取抚慰金的人

持有外国人登录证的人可以领取抚慰金。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,去自己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(区民官或自治会)申请办理领取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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